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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教学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  时间:2020-10-26 22:07:10  浏览:

 

一、   学业预警的目的

为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建立学校、家庭、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关怀与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制定本方案。

二、   学业预警的范围和条件

根据《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学校对学生所获学分于每学年十月份清理一次,并按下列标准进行学业预警或学籍处理:

(一)在规定学制对应的学年度,所获学分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3/4者,学校给予学业警示。

(二)毕业年级在毕业学年的第2学期中期进行学分清理,未达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可持结业证离校或向学校申请延长学习年 限。

(三)受到连续两次学业预警者,须编入下一年级。

(四)受到三次学业警示者,给予退学处理。

学业警示由学院提交名单教务处审核后印制学业预警告知书, 收到学业警示者,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出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的建议,并报教务处批准。

学生在休学期、保留学籍期间,不适用本条关于学业预警的规定。

三、学业预警的程序

1.教务办负责学籍管理的老师于每学年结束后的开学初补考登分完成后全面清查学生课程学习情况,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审核学分,拟定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印制《广州大学学籍预警处理告知书》(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将学生留存页一份上交学工办,学生留存页一份及学院留存页两份分发给相关班级班主任。

2.学工办老师负责告知学生家长,提请他们关注学生,配合学院共同管理。并将《广州大学学籍预警处理告知书》(学生留存页)邮寄给家长一份。若无法联系家长,辅导员应在《学籍预警处理告知书》上注明与家长联系的时间及家长无法到校原因,并交回教务办。

3.各班班主任负责召集需预警的学生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提示其面临的学习危机,帮助其制定合理的选课、学习计划。将《学籍预警处理告知书》逐一下达给被预警学生,并要求其在学院留存页上签名。同时要求学生本人书面写出《学业状态修正计划》(A4纸张大小)。《学业帮扶情况一览表》及《学业帮扶谈话记录表》由教务办负责提供。

4.回执单、《学业帮扶情况一览表》及《学业帮扶谈话记录表》 由各班班主任交回教务办并存档。教务办负责对学籍预警达到留级、 退学的学生作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5.教务办建立好学业预警档案,负责整理好每个预警学生的《学籍预警通知书》、谈话记录、《学业状态修正计划》、学生成绩 单等材料,存放到学生学籍预警档案中,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四、具体要求

1、各班主任、辅导员应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学生干部保持联系,对预警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状况等信息进行实时跟踪,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帮教工作,用爱心、信心和耐心,帮助学籍预警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如有必要,各系要适时安排老师或学生(党员)干部辅导,以增强其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

2、教务办、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沟通,相互提供信息,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学籍预警学生的学业咨询指导等工作。

附件1:学业预警告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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